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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和研究生处下发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博、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学籍变动名单件附件11,其中休学状态的不能参评奖学金,而休学后已复学的可以参评;推迟毕业的不能参加)。录取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定向和委培生名单见附件10。

二、奖金额度和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硕士生:医学院等额推荐58名,其中学术学位23名、专业学位35名。

博士生:医学院等额推荐4名、差额推荐1名。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公共课程(英语、统计、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加权平均分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二级学科),或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于80分(含),且所有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医类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或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出版学术专著;

(2)获得地市厅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青岛市)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

(3)获得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2、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要重点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在读期间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B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C获得地市厅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青岛市)三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

D获得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E在《青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24号)中规定的B类竞赛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F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新闻、出版等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重点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在读期间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能够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取得文艺作品类(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应用设计类(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案例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等形式的成果;

B获得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C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D在《青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24号)中规定的B类竞赛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E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新闻、出版等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以上成果须以青岛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型相关。科研成果或专业实践成果中,研究生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科研奖励中,研究生所在位次应为前三位。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再次申请,申报材料必须为上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之后取得的成果(其有效参评材料的时间范围是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7日)。

(六)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优先考虑。

经认定在本地区或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并获得重大荣誉称号(如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等),可以有资格参评。

(七)成绩及格,成绩排名或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受限,但科研能力强,本条(五)中某项业绩特别突出,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可破格参加所在院系评审,占用院系指标名额。

(八)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者。

4、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办理注册手续者。

四、评审组织

医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院系也成立本单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奖学金的通知、材料审核和名单推荐等相关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

1、7日成绩单将由研究生办公室发到所属院系,由院系发给研究生本人。符合成绩条件的名单将于7日下午由研究生办公室发布。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A4纸,反正面打印,一式三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统计表》(附件4,A4纸,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和《承诺书》(附件5)(一式一份),并附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出现免修或零分的必须由学院单独提交一份书面说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须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个人表现等方面简要阐述。“推荐人”应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

请依照《填表要求及注意事项》(附件2)认真填写,电子版分别以“学号+姓名+申请审批表”和“学号+姓名+成果统计表”为文件名发送到所属院系负责老师,见附件1。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一览表》(附件9)、《学院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分别以“学号+姓名+成果一览表”和“学号+姓名+学生汇总表”为文件名发到院系负责老师。

4、在读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或证书的原件,或者是由青岛大学图书馆或医学院图书馆提供的检索证明。网络版收录证明也必须由学校图书馆提供检索证明。被SCI、SSCI、EI收录的需提供检索收录证明原件,一般由海大图书馆、青岛市科技情报所或青岛大学图书馆开具。收稿证明、刊发证明、待发表证明或交稿费证明等都不予承认。

5、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从2015年起《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电子版照片)必须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打印报送,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右上角将自动生成序号。因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正在更新,具体操作程序另行通知。各院系可先按照既定工作流程开展评选工作。

(二)各院系组织初评和确定推荐名单

各院系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根据评选范围内硕士研究生人数比例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各院系依据申请人的学术成果、科研奖励、社会工作及职务、社会实践、获得荣誉及奖励等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后,各院系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一览表》(附件9)和《学院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7),需认真核对、表中数据与所交材料一致,整理后电子版发到qyyjsgz666@163.com。对本次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单》(附件8),形成报告(包括整个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等情况,不少于1000字)。所有纸质和电子材料于10月9日上午9时前交到研究生办公室连老师处,电话82991013。

(三)医学院组织答辩评审。

定于10月10日召开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每人准备PPT,进行3分钟答辩,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票数多少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具体安排将于10月9日另行通知。

(四)医学院推荐名单公示

经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于10月10日至14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后学院初审结果将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学校评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教学部申报结果进行审定并对博士差额人员进行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相关资料上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后,学校将为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

(六)异议处理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相关要求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校。欢迎广大老师和同学监督,监督电话:82991037(研究生办公室)、82991038(学院党政办)。

特此通知。

附件:1、各院系负责老师联系信息

2、填表要求及注意事项2015100834396021.doc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统计表》

5、《承诺书》

6、医学院获得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

7、《学院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8、《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单》

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一览表》

10、委培和定向生名单

11、学籍变动名单

青岛大学医学院

2015年10月7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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