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
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16]26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设立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的通知(青大学字[2009]15号)》,现就评定发放2015-2016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范围
1.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全校共奖励100名优秀学生,各学院名额指标根据学院人数比例分配(分配名额见附件1)。
2.评选范围为青岛大学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在集体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上学年学习成绩须为本年级本专业前1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4.自觉锻炼身体,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的评选;
6.对上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一票否决。
三、评审及发放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15-2016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上一学年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本次申请时请同时提交《受助学生参加公益服务活动记录表》(一式一份)
2.班级评审评议小组负责审核本班提出申请学生的学习及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无误后,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3.学院评审工作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评选,按照评选人数和条件要求确定获得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名单。
4.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周五)16:00前将《申请审批表》二份、上学年成绩单一份(由学院教科办出具并盖章,成绩单上同时附学习成绩排名,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格式:名次/总人数),交中心校区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4号资助服务窗口(以下简称“4号窗口”);并将《2015-2016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发放明细表》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xsc_zzb@163.com。
5.校长奖学金发放表由资助中心统一制作,请各学院通知获奖学生本人带学生证、学校发放的农行卡/建行卡于11月7-9日(周一至周三)16:00前到4号窗口核实本人信息、签字确认。
6.审批结束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发放手续。
7.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资助中心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85950837
附件:1.2015-2016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5-2016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5-2016学年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发放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8日